精彩活动载入中

南京车改坊专业汽车音响改装旗舰店官方网站

您所在的位置>主页 > 联系我们 > 车改坊 > 南京车改坊电话:15051843330 方案咨询:15051843330 邓华光
投资加盟 作为连锁商业模式,一般而言要具备有:可复制的关键业务,核心资源,合作伙伴,成本结构,客户需求,商品或服务,交易场所和连锁收益等九大基本要素,也就是我们通常

投资加盟

     作为连锁商业模式,一般而言要具备有:可复制的关键业务,核心资源,合作伙伴,成本结构,客户需求,商品或服务,交易场所和连锁收益等九大基本要素,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“9C”模式。“车改坊”连锁平台定位正是基于这“9C”系统模式(如下图):


 
 
  除了知道我们对加盟商业模式的定位,无论是作为加盟业主还是加盟店,为了更好的规范双方的权责,我们很有必要共同去厘清中国大陆法律对特许加盟的相关规定。这是对我们自己负责,更是对各加盟店家的负责。
 
  在目前大陆的法律法规中,《特许经营管理办法》是规范特许经营(加盟连锁体系)的专用法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加盟业主咨询揭露之规范,对加盟总部与加盟者的定义如下:
 
  (一)加盟业主(Franchisor): 系指在加盟经营关系中提供商标、服务标章或经营技术等,协助或指导加盟店经营之事业。
 
  (二)加盟店(Franchisee):为加盟经营关系中,接受加盟业主协助或指导之他事业。
 
  (三)加盟经营关系:系指一事业透过契约之方式,将商标、服务标章或经营技术等授权他事业使用,并协助或指导他事业之经营,而他事业对此支付一定对价之继续性关系。本条文说明中进一步指出:在实务上通常将加盟形态区分为:自愿加盟、特许加盟及委托加盟三种类型。
 
  (另,依国际加盟连锁协会(IFA/International Franchise Associations) 对加盟(Franchise)的定义是:“总部与加盟店二者间持续的契约,依据契约总部必须提供一项特有的商业授权,加上人员培训、组织架构、经营管理与商品之供销,加盟店则须付相对之报酬。”)
 
  其中,连锁加盟又可分为:直营连锁和加盟连锁两种类型。(如下图示:)
 

 
 
  连锁加盟经营模式全介绍:
 
  (一)直营连锁(Regular Chain /RC )
 
  1.定义:各连锁店经营权隶属连锁总部,且总部拥有绝对指挥控制权,简言之,即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。
 
  2. 经营本质:
        (1)所有权与经营权集中:连锁体系为公司组织。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所直接投资设立,故所有权与经营权集中。
        (2)管理权集中:从采购、销售、商品配置、价格策略、店面装潢、人事管理、存货控管与会计制度均有一套完整的标准制度,由连锁总部严密监督控制。
        (3)营业性质相同:各连锁店的产品线与产品结合相似,从CIS到外观内装均采用一致性的形态。
 
  (二)加盟联系(Franchise Chain  /FC )
 
  1.定义:总部与加盟店二者间持续的契约关系,依据契约,总部必须提供一项特有的商业授权,加上人员培训、组织架构、经营管理与商品之功供销,加盟店则须付相对应之报酬。(IFA)
 
  2.经营本质:
        (1)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:连锁体系为总公司直接投资或与加盟者合资设立,再以授权方式将经营权委托或授予加盟者经营。
        (2)管理权集中或分散,采购、销售、商品配置、价格策略、店面装潢、人事管理。存货控制与会计制度均有一套完整的标准制度,由连锁总部集中控制,但因加盟连锁不同而有不同程度管理权的分散。
        (3)营业性质相似:各连锁店的产品线与产品组合相似,从CIS到外观内装原则上均采取一致之形态。
        (4)以契约存续期间为之。
 
  加盟连锁与直营连锁最大的不同是单店经营权的归属,但依据所有权集中程度,授权内容及管理方式的不同,又可以槪分为五种形态:委托加盟,特许加盟,自愿加盟,协力加盟与合作加盟。(如下图示:)
 
  而加盟连锁依授权范围大小之不同,可分为三种形式:单店加盟、复式加盟、区域加盟,另若依据授权对象则可分为个人加盟与法人加盟。兹分述如下:
 

 
 
  3.依所有权集中程度划分:
 
  (1)委托加盟:
        委托加盟是指加盟店之设立,有加盟总公司百分之百投资设立,再由加盟总公司或区域加盟公司与加盟者缔结授权契约,委托加盟者经营该加盟店。而经营该加盟店所需人员,原则由加盟者负责。加盟者须依规定使用相同商标、商品服务及经营模式,以专业分工、集中管理经营该分店。
        委托加盟店所有权归加盟公司,经营权则归加盟者,但须接受总公司统一管理。
 
  (2)特许加盟:
        特许加盟是指加盟店设立所需资金大部分(六成或以上)由加盟者负责,且分店所需人员由加盟者负责。加盟者须与加盟总公司或区域加盟公司缔结契约取得授权,且依规定使用商标、商品、服务及经营模式,以专业分工、集中管理经营该分店。
        特许加盟店所有权由总公司与加盟者共有,经营权归加盟者但须接受总公司统一管理。
 
  (3)自愿加盟:
        自愿加盟是指分店设立,资金全部由加盟者支出,且经营该分店所需人员亦由加盟者负责。加盟者须与加盟总公司或区域加盟公司缔结契约,取得授权,且依规定使用相同的商标,招牌与装潢及选择性使用商品、服务及经营模式经营该分公司。
        自愿加盟店之所有权与经营权均归加盟者,且自愿(部分)接受总公司统一管理。
 
  (4)协力加盟
        协力加盟与自愿加盟在分店设立与资金取得上相同,全部由加盟者筹措,且经营该分店所需人员亦由加盟者负责,但两者间最大的不同是总部对加盟店,在管理的涉入上,仅支援共供货服务,故又称供货同盟。
 
  (5)合作加盟:
        合作加盟与协力加盟和自愿加盟的方式雷同。唯加盟店仅在外观形象上的联盟,内部管理与采购各自运行,只在行销活动上做若干配合,为一种开店顾问式的服务。
 
  4.依授权范围划分:
 
  (1)单店加盟:
        单店加盟是指加盟者,被授权在某地点,拥有一定之经营商圈区块,且只能开设一家加盟店。
 
  (2)复式加盟:
        基本上仍是单店合约,但不同的是指同一加盟者在同一加盟体系,拥有两家以上的加盟店。
 
  (3)区域加盟:
        区域加盟是指加盟者被授权在某个区域,且依授权的范围(或地区),可开设多家加盟连锁店(通常设有开店上限),此项授权可在同一国境内,亦可跨国或跨地区授权。
        区域加盟者扮演两种不同的角色,即一方面是某总公司的加盟者,另一方面在其被授权的区域,则又是加盟总公司,可招收加盟者,授权开设加盟店。
 
  5.依授权对象分:
 
  (1)个人加盟:
        个人加盟是指加盟者本身为个人,被授权开立加盟店后,才设立公司登记。
 
  (2)法人加盟:
        此为国外发展快速的一种加盟经营模式。加盟者本身是一家公司即法人,采取加盟方式连锁经营,甚至加入数个加盟体系,在国外(如日本,台湾)采取此种模式经营的企业,甚至不乏有股票上市的案例。
        在了解以上“加盟模式”后,有意向加盟的店家可根据自身的客观实际,共同商定意向的加盟方案。

南京汽车音响_南京汽车隔音降噪_南京汽车音响改装店_南京车改坊QQ在线客服

南京汽车音响_南京汽车隔音降噪_南京汽车音响改装店_南京车改坊QQ在线客服

淘宝店链接